2019年甘肃天水市秦州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 时间:
- 2021-06-29 16:20:17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甘肃教师资格网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2.要求:
(1)申请人体检统一使用《天水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用A3纸双面打印,照片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板。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医院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院方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数额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核准收取;
(4)参加体检人员要求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调整饮食结构,禁止饮酒。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非工作日除外。
2.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天水市秦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秦州区新华路2号)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4)2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不容许进行照片处理。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6)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
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证书发放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统一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为现场确认工作整体结束后的30日内进行邮寄。
五、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如果个人要求邮寄的,请在网报中的通讯地址请填写邮寄地址。
(五)咨询电话:0938-8216120(区教育局)0938-8318098(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